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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二、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任务,提炼总结实践成果

正文 二、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任务,提炼总结实践成果 (第2/2页)

(四)要增强责任担当,失责必查必问。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严格的责任追究是督促各级党组、纪检组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杀手锏”,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加强问责需要有真担当。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要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要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让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突出抓手,进一步增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效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全面、长期、系统的工程,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迎来新形势、新挑战,需要分析当前国税工作的现状和特点,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在抓根本、抓问题、抓重点、抓预防上下功夫。
  
  (一)要在抓根本上着力。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一是要培育和增强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制度建设的基础。通过组织学习党风廉政系列制度,自觉树立“制度必须遵守、执行没有借口”的意识,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要求转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从而在全系统营造出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二是要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包括不想腐败的自律制度、不能腐败的约束制度、不易腐败的防范制度、不必腐败的保障制度、不敢腐败的惩戒制度,抓好源头,提高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实效性。三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结合起来,与开展巡视检查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检查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严肃查处不认真、不及时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要在抓问题上发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正视问题,不能视而不见,高举轻放,看到问题不处理,否则就会积重难返,病入膏肓”。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必须坚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探索中提出问题,以责任担当研究问题,以实干精神推动问题的解决。从去年组织开展的“四项整治”、“三项清理”、税收执法督查、巡视检查、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责任”传导压力层层递减;少数干部监督意识不强,不愿意、不想接受监督;少数干部执法随意,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当老好人,不敢不愿追责问责。这些问题和现象虽然只存在于少数单位和干部身上,但是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区别对待,认真解决。一是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或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克服“年年检查年年有、年年整改年年犯”的弊端。二是要高度关注管理和执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关键的人和事,加强日常监控,积极防范廉政风险。三是针对“自己查总是查不出问题,外面一查就有问题”的情况,要提高纪律审查的能力,主动出击,全面扫描,发现和收集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反映的问题线索。
  
  (三)在抓重点上用力。一是全面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活动。“两学一做”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从严治党的又一重大举措。从十八大到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观点和论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更好地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全党团结;统一思想、澄清模糊认识;提振精神状态、凝聚奋进力量;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奋斗目标的客观要求。党章党规党纪是全面治党的重要法宝。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供了基本遵循。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需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磨练意志品质,陶冶道德情操,升华思想境界。我们每一位党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巡视、内审、监督、监察工作力度,提升“四位一体”合力。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津贴补贴、涉税中介等项目的规范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借助社会监督力量,严防“擦边球”现象、遏制“钻空子”问题。强化案情通报、案例警示作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按照总局、省局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和省局巡视问题的深化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三是驰而不息纠“四风”。坚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带着放大镜找,加强对隐性地带、变种问题的明查暗访,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是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按照省局提出的“市局有廉政文化建设基地、县局有廉政文化建设阵地、分局有廉政文化建设园地”要求,围绕向善向上主题,在全系统大力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建好阵地和平台,开展各种廉政文化活动,继续深化宜昌国税文化建设品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入心入脑,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好风尚。
  
  (四)要在抓预防上给力。“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凡事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少违纪违法干部在被查处后,经常发出“要是早点有人和我打个招呼、提个醒,我也不至于走到这步田地”的感叹。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定要抓早抓小,对干部职工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大祸,这既是主观上对干部职工的爱惜和保护,也是客观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我们要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落后思维,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一是要克服“好人主义”,防止“和稀泥”。平时加强管理,小事上、细节上多关注,干部职工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这是最大的爱护;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对干部职工不负责任,是害了干部。只有认真克服当“老好人”的毛病,抓早抓小才能落实到位。二是要建立健全干部违纪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干部动态,及时发现违纪违规的苗头性,迅速了解核实、诫勉谈话,对他们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避免其继续走向违纪违法的道路。对被提醒干部的加强跟踪监督,了解干部对组织提醒的接受情况,思想作风是否有所改善,避免一谈了之,忽视组织提醒的效果。三是积极探索“四种形态”实践形式,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纪律为尺子管党治党,就要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违反纪律动辄则咎,作出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应该是最大多数,是常态化的;对违纪行为的轻处分,或者适当的工作调整应该是大多数,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的关键;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该是少数;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不仅破了纪和规甚至涉嫌严重破法的,就要立案审查,但这是极极少数。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的内在规律,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严格用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
  
  四、强基固本,进一步释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活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能力和水平。
  
  (一)全力支持,努力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各级党组的支持,也离不开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各级党组要从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健全、工作上支持、政治上关心、经费上保障,为纪检监察部门放手放胆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思想上,要增强看齐意识,统一到中央决定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上,城区局要按照市局要求,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选好人员,充实力量,迅速展开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工作上,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阻扰案件查办。政治上,既要给纪检监察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又要关心关爱干部的成长。经费上,要确保纪检监察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办案装备,进一步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的办公办案需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依靠群众撼山易、脱离群众搬砖难”,群众的参与度越高,监督制约的力度就越大。要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凝聚群众的智慧,发挥群众的力量,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修为,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应对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以提升能力素质、有效履行职责为目标,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采取岗位练兵、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学习和能力锻炼,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二是严把入口关,“不拘一格”选人才。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资格准入,抬高进入“门槛”,将适合且善于做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实现多岗位锻炼,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防止“灯下黑”,严监督,严管理,严惩处。按照“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努力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多元结合,努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亮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内涵非常丰富,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工作的内容、方式都要跟着转变,思想上不能禁锢,措施上不能老套,工作上不能落伍。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打造精品项目。我们既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做好规定的动作,又要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工作规律性认识,积极主动,探索创新,攻重点、克难点、破盲点、创亮点,做好自选动作,形成一些有效管用、符合宜昌国税实际的制度办法,打造一批叫得响、树得起、推得开的廉政品牌项目。二是要多方结合,提高工作实效。要坚持系统性的观念,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与文明创建结合,与“数字人事”结合,与税收业务工作结合,不能就廉政抓廉政,要跳出廉政抓廉政,站位全局抓廉政,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多元参与、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果,不断扩大党风廉政工作的影响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唯有忠诚履职、真抓实干,才能不辱使命,有为有位。我们要保持定力,激发动力,增加效力,释放活力,不断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宜昌国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廉政环境,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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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莲山课
  
  件.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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