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200万美元经费
第412章 200万美元经费 (第1/2页)在欧美国家,开展一个临床课题研究,尤其是药物研究,那真的是用钱堆出来的。
就比如omeprazole这只新药。
阿斯利拉医药公司已经投入了5亿美元,光是一期广告推广经费就是2000万美元,这还不包括后续投入。
可以这么说,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有这么一只好药,光是宣发费用,就可以跟研发费用相等,不是财团或者大资本,根本就玩不转医药行业。
光是广告还不够,还得跟国际上知名的医学专家,想着医学会、医协会合作,这又是一笔巨大的投入。
比如阿斯利拉医药公司想跟梅奥诊所或者克里夫诊所等国际知名医院,知名教授合作。
你想独家赞助他们一个重大课题,没有500万美元请靠边站。
如果说一只药物经过一个课题研究,可以成为某一个常见病的独家用药,对那些医药巨头来说,投入几千万美元的课题经费都是常规操作。
所以200万美元,外加一大堆苛刻的条件,真的是最低标准了,低到德尼尔森都不好意思了。
这可是在ICPF医学会,以及塞格尔教授的联合推荐担保下,才给出这么点钱,多少有点打发叫花子的感觉。
说好听点有些对不起人家课题组,说难听点厂商还不是百分百信任你课题组。
但对陈棋,尤其是兰丽娟来说,200万美元那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目前整个华国来说,哪个教授,或者哪位专家权威手里的课题组,能有这么多钱?
就算是学部委员级别的老专家(院士),跟国家申请一个课题,跑断了腿,人家可能就给伱个几万人民币。
200万美元,去银行官方汇率兑换一下,那可都有700万人民币来。
这么多钱,买下个越中四院都绰绰有余了。
所以兰丽娟激动坏了,紧紧握着陈棋的手不放松,她无论对课题研究,还是未来职业规划都充满了信心和斗志。
而陈棋则更多是关注“钱”本身,200万美元要在3年内看到成果,这个要求高吗?
对别人来说,这个要求非常不合理,3年一定要出成果,可医学研究这玩意儿谁能百分百保证?
但对陈棋来说,不就是“四联疗法”嘛,还用研究个屁啊?
别说3年了,你现在给他3小时,他就可以把整个临床研究结论写出来,保证是最权威,也最经得起临床考验的。
而且按行内潜规则,课题负责人,个人可以拿走50%的钱,也就是100万美元兰丽娟可以装入自己腰包。
后世有些大学教授更狠一点。
课题完全让自己的研究生去做,每月给他们个几百一千的补贴,等成果出来,相当于所有的课题费都落入了教授个人的腰包。
更何况课题成功,结论出来,能将omeprazole快速在国际市场上推广出去,那还有200万美元可以奖励。
塞格尔教授不参与分钱,张春意教授其实也是搭顺风车的,到时赞助她其他几个课题就行。
那就是这些钱,陈棋和兰丽娟这两位课题负责人,是有绝对的支配权,也就有了绝对的收益权。
发财了有没有?!!!
可以买更多房子有没有?!!!
陈棋两辈子为人,都受够了公立医院复杂人际关系的气,梦想等条件成熟,政策开放后,自己开一家三甲医院。
开大型综合性医院,好家伙,那投入打底都是十几亿的。
而且医疗行业是投入多,见效慢的行业,就连后世资本都不愿意进入的行业(除非是某田系),可见需要大量资金沉淀。
比如买一台肿瘤放射治疗设备TOMO,5000万起步;
Force双源CT,价格在3000万人民币一台;
另外,1500万的磁共振机,1000万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等,还一买就要买好几台。
再比如建一个设备齐全的ICU病房,20多张病床那种,没有1个亿你根本就拿不下来,钱是哗哗流出去。
那他现在开始就要慢慢原始积累,钱当然是越多越好,凭自己的劳动去赚钱,不丢人。
双方谈判非常愉快,第二天就签署了合同。
陈棋留了个心眼,合同的主体不是越中人民医院,也不是越中四院,而是以他们夫妻个人的名义签的字。
这样是防止某些人再犯红眼病,到时钱到了国内,划到了医院账上,那就是狼入虎口了。
这年头,挪用科研费用那是家常便饭,200万美金,到时能有20万美金给课题组就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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